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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川仪金属功能材料分公司新修订的《安全奖惩制度》正式签发。与之前相比,新《规定》在奖励力度、处罚标准、方式等方面有了明显的不同。
据了解,新《安全奖惩制度》结合该分公司生产经营实际,主要针对原制度内容不系统、定义模糊以及事故隐患无分级、安全事故考核不具体等问题进行了大幅修订,为企业更好地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、政策、法规,进一步规范和健全安全激励约束机制,落实各级人员安全责任,强化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将起到积极的作用。
与旧版本相比,此次修订在四个方面进行了重大调整:一是对违章违纪行为实行分级分类考核处罚。根据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,划分为A.B.C三级、细化成42条具体违章违纪行为进行分级分类处罚;二是引入“工伤停工留薪期”概念。结合《重庆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对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责任人,按照预估歇工时间长短分别予以不同级别的考核。三是加大了安全奖惩力度。安全生产奖励由限额500元调增至1000元;实行分级分类处罚后,可操作性和针对性更强,还增加了班组长的安全责任和处罚力度。四是结合安全技术管理体系的要求,明确了安全事故考核人员范围,如增加了设计的错误和缺陷、安装及检修的错误和缺陷等人员的责任。
据悉,为促进新《安全奖惩制度》的贯彻落实,该分公司举办了专场培训,全体中层干部、生产管理人员、各制造部班组长参加了培训。